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柳南區出租房屋從嚴管理文件解讀
一、《出租房屋從嚴管理文件》出臺背景: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出租屋的管理問題日益凸顯,不僅存在著嚴重的火災、治安等安全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轄區出租房屋管理,全面消除各類隱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而且也存在著租賃戶權益保障不力的問題。為此,最新版出租屋管理條例應運而生,旨在加強出租屋的管理,保障租賃戶的合法權益。
二、《出租房屋從嚴管理文件》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三、《出租房屋從嚴管理文件》主要內容
1.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登記及報備有關內容
(一)登記及報備
一.私有房屋出租或租戶變更的,出租人及承租人須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證明、身份證件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出租人未及時到派出所備案登記的,不得出租;未經登記出租的房屋,對該房屋居住的承租人不予辦理居住證業務。
二.凡在柳南區租賃房屋居住的流動人口(從外省、外市、其他城區進入柳南區的、非柳南區戶籍人員),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居住地址證明主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登記,并通過微信小程序“柳南區出租戶報備表”進行登記。出租雙方未主動按期申報登記的,由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3.出租人應當將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報告給公安派出所,并督促其及時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離開柳南區,本人、出租人應當及時辦理居住登記注銷手續。
(二)線上登記及報備途徑
通過掃描“柳南區出租戶報備表”二維碼(附后)進行網上登記報備:微信掃描“柳南區出租戶報備表”二維碼一微信登錄→按照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
2、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內容
(一)出租人負責所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應及時發現、提醒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承租期間的居住安全;存在危險和違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居住出租房屋內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和已達到報廢年限的燃氣用具,尤其是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已經報廢的氣瓶以及非法氣源;承租人在使用燃氣用具時應保持室內通風換氣。
(二)居住出租房屋的安全出口和通道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在通道、出口處堆放物品或設置影響安全疏散的設施。
(三)居住出租房內不得從事存在安全和消防隱患,產生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
(四)居住出租房屋應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電氣線,防止老化、短路、漏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
(五)禁止在出租屋的首層、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在二樓以上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汽車及其電池充電。